如果被逮捕的人已经羁押两个月了还没有被释放,这通常还在法律程序的正常范围内。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一般不超过两个月。但是,对于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过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的批准延长一个月。因此,羁押两个月未放人并不一定表示存在问题。
不过,如果你或者家属对羁押情况存在疑虑,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了解案件进展:可以向办案机关了解案件的进展情况和羁押的依据,确认是否存在超期羁押的情形。如果确实存在超期羁押,你有权要求解除强制措施。
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如果认为羁押已经超过了法定的期限,或者存在其他应当变更强制措施的情形,可以向办案机关提出申请,要求变更强制措施,如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等。
申诉或控告:如果认为办案机关在羁押过程中存在违法行为,或者对羁押的决定不服,可以向上一级检察机关或者相关监督机关提出申诉或控告。
申请国家赔偿:如果因为超期羁押或者其他违法行为给被羁押人造成了损害,还可以依法申请国家赔偿。
总之,如果你对羁押情况存在疑虑,建议及时与办案机关沟通,了解案件进展和羁押的依据。如果认为存在违法行为或者超期羁押的情形,可以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