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您提出的“老公用老婆银行卡借款还款是否属于共同债务”的问题,这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以下是一些详细的分析和解答:
首先,如果借款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经营,比如家庭日常开支、共同投资等,那么即使款项是打入妻子的银行卡,这也通常会被认定为共同债务。在这种情况下,夫妻双方都有偿还的责任。
其次,如果债权人能够证明这笔债务是夫妻双方共同意愿所借,比如有双方共同签字或者事后得到了另一方的追认,那么这也会被视为共同债务。
然而,如果借款仅仅是丈夫个人使用,并未用于夫妻共同事务,且妻子对此并不知情也未进行追认,那么通常情况下这笔债务不会被认定为共同债务,而是由丈夫个人承担。
此外,还需要注意的是,根据《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即使妻子不知借款的具体用途,但如果该债务确实用于了夫妻共同生活或共同生产经营,那么它仍然应该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相反,如果借款并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经营,且债权人无法证明这是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借款,那么它通常不会被视为共同债务。
综上所述,判断一笔债务是否为夫妻共同债务,关键在于考察借款的实际用途以及是否存在夫妻共同举债的意思表示。因此,在处理这类问题时,建议结合具体的证据和情况来进行综合判断。如果您对此类问题还有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咨询专业的法律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