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公司法人的人数通常为一个。根据我国《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具有唯一的确定性。在建筑公司中,同样遵循这一原则,即建筑公司法人代表只有一个。
具体来说:
有限公司:在有限责任公司中,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设立执行董事(或董事会)以及经理等职位,其中法定代表人由执行董事(若为董事会则通常为董事长)或经理担任,并在公司登记机关依法登记。这种情况下,建筑公司的法人代表就是唯一确定的。
股份公司:在股份有限公司中,同样根据公司章程,会设立董事会并选举董事长,或者由公司章程规定由经理担任法定代表人。无论是哪种情况,股份有限公司的法人代表也是唯一的,并在公司登记机关进行登记。
综上所述,无论是有限公司还是股份公司形式的建筑公司,其法人代表均只有一个,并依法在公司登记机关进行登记。如有任何关于建筑公司法人或公司事务的法律问题,可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