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分包能不能作为业绩-喻燕立律师|法行宝
2025-03-21 劳动纠纷

劳务分包在特定情况下不能作为建筑业企业的信用评价业绩。具体分析如下:

一. 劳务分包合同业绩计分规则

  • 根据《上海市在沪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标准(2020版)》及其修订征求意见,对于专业承包和劳务分包合同的业绩计分有明确规定。
  • 其中,对合同价1200万元以上的专业承包和劳务分包业绩计分规则保持不变。
  • 对于合同价1200万元以下的专业承包和劳务分包合同业绩计分规则进行了调整,但此调整并不改变劳务分包在某些情况下的计分情况。

二. 劳务分包合同业绩计分限制

  • 关键信息: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或专业承包资质的企业,劳务分包合同业绩不计分。这一规定直接明确了劳务分包在特定条件下不能作为企业的信用评价业绩。
  • 此限制旨在规范建筑业企业的信用评价,确保评价的公正性和准确性,避免企业通过劳务分包合同进行不恰当的信用分累积。

三. 实际应用

  • 例如,一家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如果其主要业务是承接大型建设工程,那么其劳务分包合同的业绩在信用评价中将不计分。
  • 这意味着,该企业在申报信用信息时,应重点关注其施工总承包或专业承包合同的业绩,以确保信用评价的准确性。

综上所述,对于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或专业承包资质的企业来说,劳务分包合同业绩在信用评价中是不计分的。因此,在准备信用评价材料时,企业应重点关注符合计分规则的合同业绩。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