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行《工会法》共进行了三次修改。具体来说:
首次颁布与修改:新中国首部《工会法》于1950年颁布。为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1978年在党中央的领导和关怀下,启动了对《工会法》的修改工作。1992年新版《工会法》公布施行,同时废止了1950年的版本。
后续修改:此后,依据不同时期工会面临的形势和任务,《工会法》又分别在2001年、2009年进行了两次修改,以适应时代的变化和工会工作的新要求。
最近一次修改:最近一次修改是在2021年12月24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的决定》,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这次修改是20年来的首次实质性修改,涉及多个方面,包括突出坚持党的领导、完善工会基本职责、扩大基层工会组织覆盖面等,以适应新时代劳动关系变革和工会工作的新需求。
综上所述,现行《工会法》自颁布以来,共进行了三次重要的修改,以不断适应我国政治、经济、社会的发展和职工队伍的变化。如果您对《工会法》的具体内容或修改细节有任何疑问,欢迎随时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