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商投资企业清算特别规定-沈泽宇律师|法行宝
2025-07-29 公司事务

外商投资企业在清算时,需要遵循一系列特别规定,这些规定主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制定。以下是对外商投资企业清算特别规定的详细解答:

一、清算的法律依据与原则

  1. 法律依据:外商投资企业的清算工作应按照《公司法》和外商投资法律、行政法规的相关规定办理。若外商投资法律和行政法规有特别规定而《公司法》未做详细规定的,则适用特别规定。

  2. 清算原则:外商投资企业应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做好清算期间的财务管理工作,并接受相关部门的检查监督。

二、清算的启动与程序

  1. 清算的启动:

    • 外商投资企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终止的,如合同、章程规定的经营期限届满、企业被依法宣告破产等,须向审批机关报送提前解散申请书及相关材料。
    • 审批机关在收到解散申请书和相关材料后,于规定时间内作出批准企业解散的批件。
    • 企业应在批准解散之日起一定时间内(通常为15日内)成立清算组,依法开始清算。
  2. 清算的程序:

    • 清算组负责制定清算方案,编制资产负债表及其他会计报表,提出财产处理意见等。
    • 清算组应通知债权人,并公告清算事宜,债权人应在规定时间内申报债权。
    • 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制作清算报告,经企业权力机构确认后,报送审批机关,并办理相关注销手续。

三、清算财产的处理与分配

  1. 清算财产的范围:清算企业的财产包括宣布清算时企业的全部财产以及清算期间取得的资产。但需注意,某些特定财产(如企业结余的职工奖励和福利基金、中国职工住房周转金等)不属于清算财产。

  2. 清偿债务的顺序:企业财产应按分行业企业财务制度规定的顺序清偿债务,其中场地使用费、中方职工物价补贴等财政收入与国家税收同一顺序上缴财政。

  3. 剩余财产的分配:清算财产扣除各项负债及损失后的剩余财产,在缴纳所得税后,按以下原则向投资者分配:

    •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按照投资人的实际出资比例进行分配。
    • 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按照合同、章程的约定进行分配。
    • 外资企业按照章程的规定进行分配。

四、特别注意事项

  • 对于不具备中国法人资格的企业,投资各方对企业债务应承担无限清偿责任和连带清偿责任。
  • 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在合同中约定外方合作者在合作期限内先行收回投资,合作期满时将全部固定资产归中国合作者所有的,企业清算时中外合作者仍应对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 《外商投资企业清算办法》虽已废止,但废止前已开始的特别清算程序可继续进行,清算委员会依法作出的清算报告具有法律效力。

综上所述,外商投资企业在清算过程中需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的规定,确保清算工作的顺利进行。同时,投资者也应充分了解清算的特别规定和注意事项,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