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关于教师职业道德的规定主要体现在第八条,具体内容如下:
教师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 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
- 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规章制度,执行学校的教学计划,履行教师聘约,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
- 对学生进行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教育和爱国主义、民族团结的教育,法制教育以及思想品德、文化、科学技术教育,组织、带领学生开展有益的社会活动;
- 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
- 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
- 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教育教学业务水平。
以上规定明确了教师应当遵守的职业道德规范,包括遵守法律、为人师表、贯彻教育方针、关心爱护学生、制止有害行为以及提高业务水平等方面。这些规定是评价教师职业道德行为的重要标准,也是教师职业行为的基本准则。如果你在这方面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咨询,可以直接向我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