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签劳动合同时,薪资确实可以重新谈。劳动合同是双方法律行为,当合同期满后续签,这实际上是一个新的约定。在这个过程中,双方都有机会基于各自的情况或市场变化提出新的意见和要求,对薪资、福利、工作职责等进行重新协商。这不仅符合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也是实际操作中常见的做法。
从法律层面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因此,在合同续签时,工资待遇作为劳动合同的核心内容之一,双方都有权提出新的协商意见。
对于劳动者来说,如果在原合同履行期间表现优异、技能有显著提升,或者外部市场的薪酬水平发生了显著变化,可以在合同续签时提出重新商谈工资的要求。为了增强说服力,劳动者可以提前准备一些论据,如工作绩效证明、市场薪酬调研报告等。
而对于用人单位来说,如果企业经营状况发生变化、行业整体薪酬结构有所调整,或者劳动者的工作职责有所增加或减少,也可以在续签合同时提出调整薪资或其他合同条款的建议。重要的是,用人单位应与劳动者进行充分沟通,确保双方都能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进行协商。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用人单位降低劳动合同约定条件(如降低工资)续订劳动合同,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用人单位需要按照法律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反之,如果用人单位维持或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但劳动者选择不续订,则用人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
综上所述,续签劳动合同时薪资可以重新谈,但需要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进行充分沟通,并确保所有协商内容和最终签订的合同条款均合法、有效。双方应保留好所有沟通记录和协商文件,以备不时之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