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设赌场罪都是诈骗定罪吗-吴勇波律师|法行宝
2025-07-29 刑事辩护

开设赌场罪并非都是诈骗定罪。

开设赌场罪与诈骗罪是两种不同的刑事罪责,它们之间在构成要素、犯罪形式、主观意图等多方面都有着显著的差别。

  1. 开设赌场罪:

    • 定义:指的是行为人出于获取经济利益的目的,纠集多人参与赌博活动或者已经将赌博作为其主要的谋生方式而设立赌场进行经营运作的行为。
    • 法律后果:依据我国法律规定,犯下开设赌场罪行将会面临刑事审判,量刑标准一般为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同时需要缴纳罚金。若犯罪情节严重,则可能判处五年以上直至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样需负担相应的罚金责任。
  2. 诈骗罪:

    • 定义:诈骗罪则是行为人为实现非法占用他人财产的目的,采用虚构事实、掩盖真相的手法,欺骗受害人且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产的严重违法行为。
    • 法律后果:诈骗罪的法律后果根据诈骗数额和情节严重程度而定,通常也会涉及有期徒刑、拘役、罚金等刑罚。
  3. 两者区别:

    • 主观目的不同:开设赌场罪以营利为目的,通过组织、提供赌博场所及条件来获取抽头渔利等收益;诈骗罪则是以非法占有他人财物为目的。
    • 行为方式不同:开设赌场是设置赌博场地、提供赌具等组织他人赌博;而诈骗罪是通过虚构事实、隐瞒真相,使被害人基于错误认识而自愿处分财产。
  4. 特殊情况:

    • 如果在开设赌场的过程中,行为人利用欺骗的手段,引诱他人参与赌博,并骗取了他人的钱财,这有可能构成诈骗罪和开设赌场罪的重合。在这种情况下,需要根据具体的行为和情节,以更重的罪名来定罪处罚。

综上所述,开设赌场罪并不等同于诈骗罪,它们之间有着明显的区别。在实际司法判定中,需要依据案件的具体事实和证据,以及相关的法律规定,来准确区分这两种罪名的界限。如果您对此类法律问题有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