闯红灯交规界定-梁曙光律师|法行宝
2025-07-29 交通事故

闯红灯是违反交通法规的行为,具体界定和处罚标准如下:

一、闯红灯的界定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一条规定,机动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时,遇停止信号应依次停在停止线以外。而闯红灯行为,即机动车不按交通信号灯规定通行,具体判定标准通常基于闯红灯自动记录系统捕捉的图像证据。这一系统至少会记录三张反映闯红灯过程的图片:

  1. 第一张图片能反映机动车在红灯亮起时还未达到停止线,并能清晰辨别车辆类型、交通信号灯红灯以及停止线。
  2. 第二张图片显示机动车已越过停止线,同样能清晰辨别车辆类型、号牌号码、交通信号灯红灯以及停止线。
  3. 第三张图片则反映机动车在越过停止线后继续向前位移的情况,也能清晰辨别相关要素。

执法实践中,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会根据这些图像取证资料来确定是否构成“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

二、闯红灯的处罚

以深圳为例,根据《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2019年修正)第二十条规定:

  • 驾驶机动车不按交通信号灯规定通行的,处五百元罚款。
  • 一年内有此行为三次以上的,从第三次起每次处一千元罚款。
  • 五次以上的,除罚款外,从第五次起每次并处暂扣机动车驾驶证三个月。

同时,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规定,驾驶机动车不按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的,一次记6分。

综上所述,闯红灯是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不仅会对您的钱包造成损失,还会对您的驾驶证记分产生影响。因此,建议驾驶者在行驶过程中严格遵守交通规则,注意交通信号灯的变化,确保行车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