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性卖淫多次被抓是不会留案底的。因为卖淫不构成犯罪,而是属于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被行政处罚后会留下档案记录,但这并不等同于刑事案件中的“案底”。案底通常指的是个人过去实施违法或者犯罪行为的记录,也称为“罪犯犯罪记录制度”,在我国法律中主要指有过刑事犯罪前科的档案记录,这些档案由公安部门进行保存与管理。
具体来说,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这是对于卖淫行为的行政处罚,而并非刑事处罚,因此不会留下案底。
值得注意的是,虽然卖淫行为本身不会留下案底,但如果涉及其他犯罪行为,如组织卖淫、强迫卖淫等,则可能会构成犯罪,并留下案底。因此,建议遵守法律法规,远离任何违法犯罪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