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前物业签订合 现物业没有可以不交物业费吗合法吗-谢万扬律师|法行宝
2025-03-19 房产纠纷

没和前物业续签合同,也不能成为不交物业费的理由,如果事实上接受了物业服务,则应该交纳物业费。具体分析如下:

一. 业主应交纳物业费的情况

  1. 事实上接受服务: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即使未与现物业签订书面合同,但如果业主事实上接受了物业服务,如保安、清洁、维修等,就应按照实际发生的服务价格向物业公司交纳相应费用。
  • 例如,某小区业主虽然未与新的物业公司签订书面合同,但小区内的保安、清洁等工作仍由新物业公司提供,业主就需支付相应的物业费。

二. 业主可不交或少交物业费的情况

  1. 物业不履行义务:如果物业管理企业不履行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的义务,业主可以不交或少交相应的物业服务费用。
  • 例如,如果物业公司承诺提供24小时保安服务,但实际上经常无人值守,业主可以据此减少或拒绝支付部分物业费。
  1. 存在霸王条款:如果物业合同中存在霸王条款,即显失公平的条款,业主也有权拒交物业费。
  • 例如,物业合同中规定业主必须接受某项高价服务,否则将支付高额违约金,这种条款可能被视为霸王条款,业主可以拒交相应的物业费。

我建议:作为业主,应了解自己的权益和义务,如果确实未与现物业签订合同且未接受服务,可以与物业公司沟通解决。但如果事实上接受了服务,就应按时交纳物业费,避免产生不必要的纠纷。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