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新增加的遗嘱形式是什么-许莉律师|法行宝
2025-07-28 婚姻家庭

《民法典》新增加的遗嘱形式主要有两种,分别是打印遗嘱和录像遗嘱。

首先,关于打印遗嘱,这一形式的增设主要考虑到时代的变化以及部分人群的需求。具体来说,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需要在遗嘱的每一页都签名,并注明年、月、日。这样的规定确保了遗嘱的真实性和有效性,同时也满足了那些有合法财产、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但书写能力受限或不愿意采取代书、公证等方式订立遗嘱的人的需求。

其次,关于录像遗嘱,这是《民法典》在录音遗嘱的基础上进行的形式要件补充。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同样需要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录像遗嘱的增设适应了现代科技的发展趋势,能够更直观地反映遗嘱人的真实意愿,也为人们提供了更多的选择。

值得注意的是,无论是打印遗嘱还是录像遗嘱,在实际订立过程中都必须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操作,否则可能导致遗嘱无效。例如,见证人的资格需符合法律规定,不能与遗嘱存在利害关系等。

总的来说,《民法典》新增的这两种遗嘱形式丰富了遗嘱的订立方式,体现了法律与时俱进的特点,也为人们提供了更多的选择和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