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资子公司属于一人公司。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一人公司”的定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相关规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即通常所说的“一人公司”,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其显著特征包括股东承担的责任界定明确,即以其出资范围为限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接下来,我们分析全资子公司的特点。全资子公司是由母公司全资投资设立并控股经营的,这意味着全资子公司的股东只有一个,即母公司。因此,从股东数量的角度来看,全资子公司符合一人公司的定义。
进一步地,我们可以从法律地位上确认这一点。全资子公司作为独立的法人实体,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但其股权完全由母公司持有,母公司对全资子公司享有完全的控制权。这种股权结构和控制权关系与一人公司的特征相吻合。
综上所述,全资子公司属于一人公司,因为其只有一个法人股东(即母公司),且母公司对全资子公司享有完全的控制权。如果你在这方面有任何进一步的法律问题或需要更详细的解释,请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