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庭离婚纠纷请了律师就不需要自己说话吗-张启阳律师|法行宝
2025-03-19 婚姻家庭

在开庭离婚纠纷中,即使请了律师,当事人仍然需要自己说话。以下是详细的分析:

一. 当事人亲自发言的必要性

  1. 阐述亲身经历:离婚案件涉及大量个人情感和生活细节,如夫妻间的相处、感情破裂的原因等,这些细节对于法官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至关重要。律师虽能代表当事人阐述观点,但无法完全替代当事人进行这种基于亲身经历的叙述。

  2. 表达个人意愿:关于是否离婚、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具体想法,都是当事人的个人意愿。这些意愿需要当事人亲自向法庭表达,以确保法官能够明确当事人的真实诉求,并作出更贴合实际情况的判决。

  3. 法律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思的以外,仍应出庭。这意味着,除非有特殊情况无法出庭,否则当事人应当亲自出庭并参与庭审。

二. 当事人在庭审中的发言注意事项

  1. 遵循法庭程序:当事人在庭审中发言时,应遵守法庭的程序和规则,如举手示意、经法官允许后发言等,以保持庭审的秩序和效率。

  2. 配合律师工作:当事人应与律师紧密配合,按照律师的策略进行发言和补充。在律师进行主要陈述和辩论时,当事人可以适时补充重要信息或强调关键点。

  3. 清晰表达:当事人发言时应保持冷静、理智,用简洁明了的语言表达自己的观点和诉求,避免使用过于情绪化或模糊不清的言辞。

综上所述,在开庭离婚纠纷中,当事人即使请了律师,也需要自己亲自发言。这不仅是因为当事人最了解自己的案件情况和个人意愿,更是因为这些内容和表达对于法官全面了解案件、作出公正判决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因此,我建议当事人在庭审中积极发言,与律师紧密配合,共同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