串通投标罪追诉标准及量刑标准-刘经纬律师|法行宝
2025-03-19 合同纠纷

串通投标罪的追诉标准及量刑标准如下:

一. 追诉标准

串通投标案件的追诉,主要依据实际行为是否构成犯罪以及犯罪情节的严重性来判断。具体而言,若存在以下情形之一,应予立案追诉:

  • 损害招标人、投标人或者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利益,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 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
  • 中标项目金额在二百万元以上的;
  • 采取威胁、欺骗或者贿赂等非法手段的;
  • 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两年内因串通投标受过行政处罚二次以上,又再次串通投标的;
  • 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二. 量刑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3修正)》第二百二十三条的规定,串通投标罪的量刑标准如下:

  1. 自然人犯罪

    • 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例如,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或投标人与招标人串通投标,造成较大经济损失或不良社会影响等情形。
    • 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这通常指的是串通投标行为导致特别重大的经济损失、产生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等情况。
  2. 单位犯罪

    • 单位犯串通投标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自然人犯罪的量刑标准处罚。即根据情节轻重,分别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或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综上所述,串通投标罪是一种严重的经济犯罪行为,其追诉及量刑标准均依据犯罪情节的严重性来判断。我建议相关从业者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秉持诚信原则参与市场竞争,以避免触犯法律红线。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