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击邪教犯罪主要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条及其修正案规定。具体内容为: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破坏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若此类行为导致他人重伤、死亡,将依照前款规定从重处罚。同时,若犯此罪并伴有奸淫妇女、诈骗财物等犯罪行为,将依据数罪并罚的规定进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