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信网络诈骗及其关联违法犯罪联合惩戒办法》中的金融惩戒措施主要包括以下三项:
限制被惩戒对象名下银行账户、数字人民币钱包的非柜面出金功能:这意味着被惩戒对象将无法通过网上银行、手机银行、自助终端等渠道进行转账、支付等操作,仅保留柜面服务以满足其基本生活需求。
停止被惩戒对象名下支付账户业务:被惩戒对象的支付账户将被停止使用,无法进行任何支付、转账等交易活动。
暂停为被惩戒对象新开立支付账户、实名数字人民币钱包:在惩戒期限内,被惩戒对象将无法新开立任何支付账户或实名数字人民币钱包,从而进一步限制其金融活动。
这些金融惩戒措施的实施,旨在有效打击电信网络诈骗及其关联违法犯罪行为,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和国家安全。同时,也提醒广大公众要增强法律意识,不要参与任何形式的电信网络诈骗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