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贪官所判之罪与其贪污数额及情节有关,可能面临从流放至死刑不等的刑罚。具体分析如下:
一. 明朝对贪官的惩罚制度
- **监守自盗赃**:若官员监守自盗,贪污数额达到四十贯,即面临斩刑。
- **枉法赃**:若官员枉法受赃,其刑罚较监守自盗赃减一等,贪污八十贯则处以绞刑。
- **不枉法赃**:若官员不枉法但受赃,贪污数额达到一百二十贯时,将被流放三千里。
二. 明朝对官员的守法教育
综上所述,明朝对贪官的惩罚制度相当严格,根据贪污数额及情节的不同,贪官可能面临从流放至死刑不等的刑罚。我建议,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以更深入地了解明朝的法律制度及贪官惩罚的具体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