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您询问的“胜诉的司法判例”,我可以给您提供一个具体的案例来说明。在这个案例中,我们的团队成功为一家销售空调设备的企业(A公司和B公司)辩护,最终实现了最高院驳回起诉的胜利。
一、案件简介
A公司和B公司销售的某款空调来源于C公司,而D公司作为一家生产制冷设备的企业,拥有某项专利权,并主张A公司和B公司销售的空调侵犯了其专利权,要求300万元的大额侵权赔偿。案件经历了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和无效部、最高人民法院的复杂程序。
二、代理过程与胜诉关键
启动专利无效程序:我们团队首先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针对涉案专利的无效宣告请求,主张涉案专利不符合专利法规定。这一步骤的成功,为后续的侵权抗辩提供了空间,并可能尽快结束案件,降低对商业的不利影响。
不侵权抗辩:我们主张被诉侵权物未落入涉案专利保护范围,不构成对涉案专利的侵害。这一抗辩理由在一审中得到了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的支持。
现有技术抗辩:我们提出被控侵权产品采用了现有技术,这一抗辩理由也被一审法院认可。具体来说,被控侵权产品中被控侵权部分和技术方案被前述现有技术方案公开。
降低赔偿额度:即使面临侵权指控,我们也积极主张获利较少、原告损失较低、涉案专利价值较低,以降低可能的赔偿额度。
三、案件结果
一审胜诉: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判决驳回D公司的诉讼请求,认可了我方提出的现有技术抗辩理由。
专利无效:国家知识产权局做出了《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书》,涉案专利的权利要求部分无效,包括D公司主张的侵权的权利要求。
最高院驳回起诉:最高人民法院最终裁决撤销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的判决,驳回D公司的起诉,本案获得圆满结果。
这个案例展示了我们在刑事案件(特别是涉及知识产权的刑事案件)中的专业能力和胜诉经验。如果您面临类似的法律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咨询,请随时向我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