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即交证制度是一项旨在提升不动产登记便利度,优化营商环境,满足项目建设不同阶段抵押融资需求的制度创新。以下是对该制度的详细解析:
一. 制度背景与目的
- 背景: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落实《自然资源部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进一步提升不动产登记便利度促进营商环境优化的通知》精神,江门市自然资源局推行了“抵押即交证”服务模式。
- 目的:通过打通纯土地抵押、在建建筑物抵押和房地产抵押,将不动产首次登记、抵押权首次登记、抵押权注销登记等多项业务联办,大幅缩短企业办理抵押登记所需时间,提升企业融资便利度和满意度。
二. 适用范围
- 纯土地抵押:适用于新供地项目,用地单位一并提出“交地即交证”及“抵押即交证”的服务申请,且符合不动产登记条件及银行抵押贷款条件。
- 纯土地抵押转为在建建筑物抵押:适用于已办理纯土地抵押的项目,在转为在建建筑物抵押时,可合并办理相关登记手续。
- 纯土地抵押(或在建工程抵押)转为房地产抵押:适用于项目竣工后,将原有的抵押类型转为房地产抵押的情况。
三. 办理流程
以纯土地抵押为例,办理流程如下:
- 申请办理:用地单位与属地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签订相关合同后,提交不动产登记“交地即交证”相关申办材料,并如有融资贷款需求,一并向金融机构提出抵押贷款申请。
- 材料审核:属地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将材料移送不动产登记部门,由不动产登记部门提前完成信息预审工作。金融机构也利用不动产单元代码完成贷前调查和授信审批。
- 缴纳税费:用地单位依照用地审批流程办理相关手续,缴清相关费用。
- 核发证书:在交地当天,不动产登记部门完成相关登记登簿,并同时将相关证书颁发给用地者和金融机构。
四. 法律与政策依据
- 该制度主要依据《关于进一步提升不动产登记便利度促进营商环境优化的通知》(自然资发〔2024〕9号)精神制定,并具体实施了《江门市自然资源局关于推行“抵押即交证”服务模式的通知》及《“抵押即交证”工作实施方案(试行)》。
五. 制度意义
- 提高效率:通过联办多项业务,大幅缩短了企业办理抵押登记的时间。
- 优化环境:进一步提升了不动产登记的便利度,优化了营商环境。
- 满足需求:满足了项目建设不同阶段对抵押融资的需求。
我建议:对于有意向利用“抵押即交证”制度的企业,应详细了解相关政策和流程,并积极与属地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和金融机构沟通对接,以确保顺利办理相关手续。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