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税漏税行为在我国刑法中并没有单独被规定为“偷税漏税罪”,而是被归类为“逃税罪”。对于此类行为的量刑标准,主要依据的是《刑法》第二百零一条的规定。以下是关于偷税漏税(逃税)罪量刑标准的详细解答:
一、对自然人犯罪的量刑标准
基本量刑:
- 纳税人若采取欺骗、隐瞒等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的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的百分之十以上,将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加重量刑:
- 若逃避缴纳的税款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的百分之三十以上,将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特殊规定:
- 对于多次实施逃税行为且未经处理的,将按照累计数额进行计算。
- 若纳税人在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及时补缴了应纳税款及滞纳金,并且已经接受了行政处罚,那么将不再追究其刑事责任。但这一规定不适用于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已经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情况。
二、对单位犯罪的量刑标准
- 对于单位犯逃税罪的,将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上述对自然人犯罪的规定进行处罚。
三、立案标准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纳税人若涉嫌下列情形之一,将进行追诉:
- 偷税数额在一万元以上,并且偷税数额占各税种应纳税总额的百分之十以上。
- 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因偷税已经受过行政处罚二次以上,又再次偷税。
综上所述,偷税漏税行为的量刑标准是根据逃税数额的大小、占应纳税额的比例以及是否有前科等因素来确定的。同时,对于单位犯罪,还将对单位及其相关责任人员进行相应的处罚。希望这一解答能够帮助您更清晰地了解偷税漏税(逃税)罪的量刑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