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管理法115条无证情形包括-李朋起律师|法行宝
2025-07-25 侵权纠纷

《药品管理法》第115条规定的无证情形主要包括未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者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而生产、销售药品。具体来说:

  1. 无证生产药品:指未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而擅自进行药品生产活动的行为。
  2. 无证经营药品:指未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而擅自进行药品批发或零售活动的行为。根据《药品管理法》第五十一条,从事药品批发或零售活动,应当经过相应级别的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并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无此证不得经营药品。
  3. 无证制剂:指未取得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而擅自进行医疗机构制剂活动的行为。

对于上述无证情形,根据《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的规定,将责令关闭,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货值金额十五倍以上三十倍以下的罚款;货值金额不足十万元的,按十万元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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