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机构恶意做空是违法的。
一. 恶意做空属于操纵市场行为
- 恶意做空,如通过打压股价、低位吸筹、连续拉抬等手法操纵股票价格,导致个股价格快速波动,甚至日内出现极端行情,这种行为严重扰乱了股市的正常运行秩序。
-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操纵市场是违法的,因为它损害了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破坏了市场的公平性和透明度。
二. 法律依据明确禁止操纵市场
- 虽然此处未直接提及具体的法律条文,但根据公域知识中的律师见解,证监会坚持对影响股市稳定运行、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快速反应、坚决查处,这表明了法律对操纵市场行为的严厉打击态度。
- 在实际操作中,恶意做空行为往往会触犯相关证券法律法规,如《证券法》等,并会受到相应的法律制裁。
三. 实际案例说明恶意做空的违法性
- 公域知识中提到了多个恶意做空的案例,如某违法团伙控制多个证券账户操纵某股票,导致个股价格盘中闪崩、连续跌停,非法获利约1.3亿元;某投资机构实控人操纵20余只股票价格,非法获利1.4亿元等。
- 这些案例都说明了恶意做空行为的违法性,以及法律对此类行为的严厉打击。
我建议:投资机构应遵守法律法规,秉持诚信、公正的原则进行投资,不得恶意做空损害投资者利益。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