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款购买烟花爆竹是违反纪律的行为。
具体来说,根据中共中央纪委等相关部门发布的通知和规定,各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国有企事业单位和金融机构,在元旦、春节等节日期间,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烟花爆竹、烟酒、花卉、食品等年货节礼(慰问困难群众职工不在此限)。这一规定是为了继续落实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反对“四风”,并严肃财经纪律,强化审计监督。
对于违反这一规定的行为,相关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将会受到相应的纪律处分,包括但不限于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以及开除党籍等。同时,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也会强化执纪监督,对违纪行为进行快查快办,并严格责任追究,及时通报曝光。
因此,建议各相关单位和个人严格遵守这一规定,不得用公款购买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以免触犯纪律并受到相应的处罚。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咨询,请直接向我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