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植树的责任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适龄公民。具体分析如下:
一. 义务植树责任人的范围
- 依据1981年五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通过的《关于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的决议》及1982年《国务院关于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的实施办法》,规定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适龄公民,均应承担义务植树任务。
- 适龄公民的具体范围为:男11岁至60岁,女11岁至55岁,除丧失劳动能力者外。
二. 义务植树的任务量
- 根据上述决议和实施办法,每人每年义务植树3—5棵,或者完成相应劳动量的育苗、管护和其他绿化任务。
三. 法定义务的强调
- 1984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规定“植树造林、保护森林是公民应尽的义务”。
- 2019年新修订的《森林法》也明确了这一点,进一步强调了植树造林作为公民法定义务的重要性。
综上所述,义务植树的责任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适龄公民,他们应按照相关规定承担每年的植树任务。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