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年限是按用工之日算,而非按合同签订之日算。
分析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七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九条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工作年限的起始时间应当自用人单位用工之日起计算。这一规定明确了“用工之日”作为计算工作年限的基准点,而非劳动合同的签订日期。
总结:
综上所述,工作年限的计算基于劳动者实际入职并开始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的日期,而非单纯依据劳动合同的签订日期。试用期包含在工作年限内,且在特殊情况下需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分段或分别计算。劳动合同中的相关约定也需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执行。如有任何关于工作年限计算的具体问题或疑虑,可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