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急联系人告借款人信息盗用,如果属实且情节严重,那么借款人的行为是违法的。针对这一问题,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分析:
一. 信息盗用的法律性质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构成犯罪。这里的“公民个人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姓名、身份证件号码、通信通讯联系方式等,均受法律保护,不得非法获取、出售或提供。
- 借款人若未经紧急联系人同意,擅自使用其个人信息,即构成信息盗用,可能触犯上述法律规定。
二. 紧急联系人的权利
- 紧急联系人作为信息的原始持有者,有权保护自己的个人信息不被非法使用。
- 若发现借款人盗用了自己的信息,紧急联系人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要求追究借款人的法律责任。
三. 实际案例与生活实例
- 例如,张三将李四设置为紧急联系人,但李四在未经张三同意的情况下,利用张三的信息进行贷款或进行其他非法活动,这就构成了信息盗用。若情节严重,李四将面临法律的制裁。
综上所述,紧急联系人告借款人信息盗用,如果借款人确实存在非法获取、使用紧急联系人信息的行为,且情节严重,那么借款人的行为是违法的。我建议紧急联系人在发现信息被盗用后,及时收集证据,向公安机关报案,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