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款付款的法条主要涉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以及相关的司法解释。以下是具体的法条内容及其解读:
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法条
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七百八十八条: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第八百零七条: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根据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相关法条
三. 相关司法解释
综上所述,工程款付款的法条主要集中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同时相关的司法解释也提供了详细的裁判依据。在实际操作中,应严格遵守这些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的规定,以确保工程款的及时、足额支付,并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