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起诉离婚开始工资还算双方的吗-李凤影律师|法行宝
2025-07-22 婚姻家庭

起诉离婚后,在法院未做出离婚判决前,双方工资仍然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下面我为您详细解释这一结论:

法律解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 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2. 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3. 知识产权的收益;
  4. 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5. 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因此,在起诉离婚后,只要法院还未作出离婚判决,夫妻关系就仍处于存续期间,这段时间内取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等收入,均归夫妻共同所有。

实际情况分析

  1. 工资分割:在离婚诉讼中,这些工资收入应纳入夫妻共同财产的范畴进行分割。具体的分割方式通常会根据双方的收入情况、财产状况、抚养子女等因素来综合考量。例如,如果一方工资较高,另一方工资较低,可能会按照一定比例进行分割,以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

  2. 隐匿、转移财产:如果有一方存在隐匿、转移工资收入等行为,另一方可以在诉讼中主张其权益,要求对该部分财产进行重新分配。

结论补充

需要注意的是,起诉离婚后,若双方对工资等共同财产的分割存在争议,可以通过协商或诉讼的方式解决。在协商或诉讼过程中,应提供充分的证据来证明各自的财产状况和收入情况,以便法院能够做出公平合理的判决。

总之,从起诉离婚开始到法院作出离婚判决前,双方工资仍然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并应依法进行分割。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随时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