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生态损害赔偿-白旭飞律师|法行宝
2025-03-16 侵权纠纷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生态损害赔偿主要涉及水土保持补偿费的缴纳。以下是对此问题的详细分析:

一. 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的情形

  1. 生产建设项目或活动:根据《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财综〔2014〕8号)第五条,在山区、丘陵区、风沙区以及水土保持规划确定的容易发生水土流失的其他区域,开办生产建设项目或者从事其他生产建设活动,如损坏水土保持设施、地貌植被,且不能恢复原有水土保持功能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
  2. 其他生产建设活动:具体包括取土、挖砂、采石(不含河道采砂),烧制砖、瓦、瓷、石灰,以及排放废弃土、石、渣等活动。

二. 水土保持补偿费的性质与用途

  • 水土保持补偿费是水行政主管部门对损害水土保持设施和地貌植被、不能恢复原有功能的生产建设单位和个人征收的资金,专项用于水土流失的预防治理。
  • 该费用纳入政府性基金管理,专门用于水土流失的预防保护、监督管理、综合治理和生态修复。

三. 缴纳与征收管理

  1. 缴纳主体:从事上述生产建设活动并造成水土保持设施、地貌植被损坏且不能恢复原状的单位和个人。
  2. 征收主体:由县级以上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权限负责征收。具体征收权限根据生产建设项目的性质和所在地确定。
  3. 计征方式:开办一般性生产建设项目的,按照征占用土地面积计征;开采矿产资源的,在建设期按照征占地土地面积计征,开采期则根据矿产资源开采量计征(石油、天然气按油(气)井占地面积每年计征)。

四. 我的观点

  •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生态损害赔偿的核心是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这是保护水土资源、维护生态环境的重要措施。
  • 损坏水土保持设施、地貌植被且不能恢复原状的单位和个人,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缴纳相应的水土保持补偿费。

综上所述,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生态损害赔偿主要涉及水土保持补偿费的缴纳,包括缴纳的情形、性质与用途以及缴纳与征收管理等方面。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