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护人没有人数限制。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监护人的设定主要是基于被监护人的利益和保护需求,而不是基于人数的限制。
对于未成年人,父母是首要的监护人。如果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那么会按照法律规定的顺序,由其他有监护能力的人或组织来担任监护人,这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等,甚至可以是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组织,但须经过相关部门的同意。
对于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同样也有一套类似的监护人确定规则。这些规则都强调了监护人的资格和能力,而不是数量上的限制。
因此,在确定监护人时,应重点关注的是监护人的资格、能力以及对被监护人的利益保护,而不是简单地考虑人数问题。如果有多个合适的人选都愿意并有能力担任监护人,那么他们都可以被考虑为监护人,共同为被监护人的利益和保护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