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您提出的问题“原告当时七年前的财产没有分割是否涉及财产”,首先我们要明确的是,如果七年前的财产在离婚时确实没有进行分割,那么这部分财产在法律上仍然是属于双方的共同财产,或者根据具体情况可能属于某一方的个人财产。这里涉及几个关键点:
财产分割的原则: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除非另有约定或法律另有规定,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这些共同财产应当进行分割。
- 如果七年前的财产属于婚前财产或者根据法律规定应归个人所有的财产(如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等),则不属于需要分割的共同财产。
未分割财产的处理:
- 如果七年前的财产确实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且当时未进行分割,那么在离婚后的任何时间点,双方都有权要求对这些财产进行分割。
- 分割的方式可以通过协商确定,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以及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进行判决。
特殊情况:
- 如果七年前的财产涉及复杂的法律关系或争议,比如涉及第三方权益、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等情形,可能需要通过专业的法律程序来处理。
综上所述,七年前的财产如果当时没有分割,确实涉及财产问题。双方应首先明确这些财产的性质和归属,然后通过协商或法律程序进行妥善处理。如果您有具体的法律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直接向我咨询,我会根据您的具体情况提供专业的法律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