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可以发表学术文章。
在我国,剥夺政治权利是刑罚的一种,它主要剥夺的是犯罪分子参与国家管理和政治活动的权利,如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等。然而,这一刑罚并不剥夺犯罪分子的其他基本权利,如人身自由(在刑罚执行完毕或未被限制的情况下)、劳动权、受教育权以及进行学术研究、发表学术文章的权利。
具体来说,发表学术文章是学术自由的一部分,它关乎个人的知识产权和学术贡献,并不直接涉及政治活动或国家管理。因此,即使一个人被剥夺了政治权利,他仍然有权进行学术研究,撰写学术论文,并通过合法途径将其发表。当然,在发表过程中,必须遵守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不得涉及违法内容或损害他人权益。
综上所述,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完全可以在遵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发表自己的学术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