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贿 行贿数罪并罚的案例-韦端宁律师|法行宝
2025-03-15 刑事辩护

受贿罪与行贿罪数罪并罚的案例确实存在。以下是一个具体的案例,以及对此类案件处理原则的分析:

案例详情

案例名称:江西一原镇长受贿、行贿案

案例概述:

  • 案件背景:江西省抚州市东乡区人民法院对抚州市东乡区黎圩镇原党委副书记、黎圩镇政府原镇长徐华受贿、行贿案作出一审判决。
  • 受贿事实:2016年至2021年,被告人徐华在担任中共抚州市东乡区黎圩镇党委副书记、黎圩镇政府镇长职务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在工程项目立项、发包、项目资金拨付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22万元。
  • 行贿事实:2020年8月,被告人徐华通过程某平认识省纪委省监委派驻省总工会纪检监察组干部熊某,希望熊某在其提拔重用方面提供帮助,熊某答应帮忙。被告人徐华与熊某在南昌市红谷滩一餐馆见面吃饭。饭后,被告人徐华请求熊某帮其重用为乡镇党委书记,随后徐华将一个装有20万元现金的文件袋送给熊某,熊某收下并答应帮忙。之后,熊某联系他人为被告人徐华重用为乡镇党委书记打招呼说情。
  • 判决结果:以犯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1万元;犯行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合并执行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1万元;对其违法所得予以追缴。

分析

  1. 数罪并罚的适用:在此案例中,徐华同时犯有受贿罪和行贿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应对其数罪并罚。法院根据徐华受贿和行贿的数额、情节及社会危害程度,分别对其受贿罪和行贿罪作出了量刑,并依据数罪并罚的原则,决定了最终应执行的刑罚。
  2. 量刑原则:法院在进行数罪并罚时,遵循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即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同时,对徐华判处的附加刑(罚金)也进行了合并执行。
  3. 追缴违法所得:法院不仅对徐华进行了刑事处罚,还对其违法所得予以追缴,这体现了法律对腐败行为的严厉打击和全面追责。

总结

受贿罪与行贿罪数罪并罚的案例在司法实践中并不罕见。此类案件的处理遵循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关于数罪并罚的相关规定,体现了法律对腐败行为的严厉打击和全面追责。在此案例中,徐华因同时犯有受贿罪和行贿罪而被数罪并罚,这再次警示我们,作为国家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不得利用职务便利谋取私利,否则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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