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市人民币卖假的属于违法行为。
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伪造、变造货币,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中国人民银行法》第四十二条:伪造、变造人民币,出售伪造、变造的人民币,或者明知是伪造、变造的人民币而运输,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 法律分析
退市人民币的法律地位:退市人民币虽然不再作为流通货币使用,但仍然具有收藏、研究等价值,且其图案、设计等仍受法律保护。
卖假退市人民币的违法性:根据上述法律规定,无论是伪造、变造还是出售伪造、变造的人民币(包括退市人民币),都构成违法行为。这种行为不仅侵犯了货币的公共信用,也损害了人民币的收藏者和研究者的合法权益。
法律责任:对于卖假退市人民币的行为,根据情节的严重程度,可能会面临刑事处罚,如有期徒刑、罚金等。
我建议您不要从事任何与伪造、变造或出售伪造、变造人民币(包括退市人民币)相关的活动,以免触犯法律并承担严重的法律责任。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