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个人因故意伤害罪而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三个月-涂伟律师|法行宝
2025-03-15 刑事辩护

被告人刘某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三个月。

一. 分析案情与法律依据

  1. 案情描述:根据提供的案例,被告人刘某和向某均涉及一起故意伤害案。刘某因怀疑其女朋友被打是被害人范某所为,双方多次在电话中发生争吵,并互相威胁。后续发展中,刘某准备了鸟铳、自制的炸弹以及砍刀等工具,并在与范某见面时,因范某打了刘某一耳光,刘某引爆了自制的“炸弹”,随后持刀将范某砍伤。
  2. 法律依据:经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刘某、向某伙同他人故意伤害公民身体,致一人受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根据判决结果,被告人刘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三个月。

二. 判决理由

  1. 主犯角色:在共同犯罪中,被告人刘某起主要作用,系主犯。他不仅准备了凶器,还直接实施了伤害行为。
  2. 伤害行为:刘某持刀将被害人范某砍伤,这是构成故意伤害罪的直接行为证据。
  3. 判决结果:根据法院的审理和查明,刘某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三个月。

三. 结论

综上所述,被告人刘某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三个月。这一结论是基于案情的详细描述、法律依据以及法院的判决结果得出的。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