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恶意竞争法的执法主体主要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具体来说,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相关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履行工商行政管理职责的部门(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工商局或市场监管局)负责对不正当竞争行为进行查处。这些部门有权采取一系列措施来制止和处罚恶意竞争行为,包括但不限于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罚款等。
如果你在实际经营中遇到了恶意竞争行为,可以向当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举报和投诉,他们会依法进行调查和处理。同时,我也建议你保留好相关证据,以便在需要时提供给执法部门,帮助他们更好地查处恶意竞争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