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欧洲贩毒回国会被量刑。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无论是在国内还是国外犯下的毒品犯罪,只要犯罪嫌疑人是中国国籍,或者案件与中国有某种联系,我国都有可能对其行使管辖权。具体来说:
属地管辖:如果中国公民在欧洲贩毒后回国,根据我国刑法的属地管辖原则,即使犯罪发生在国外,我国也有权对其进行追诉和量刑,因为犯罪嫌疑人是我国公民。
保护管辖:如果贩毒行为侵害了我国国家或公民的利益,即使犯罪发生在国外,我国也可以根据保护管辖原则对其行使管辖权。
普遍管辖:毒品犯罪是国际社会普遍公认的严重犯罪,我国作为国际社会的一员,有权根据普遍管辖原则对在国外犯下的毒品犯罪进行追诉和量刑。
在实际操作中,对于在国外犯下的毒品犯罪,我国司法机关会根据具体案情,结合上述管辖原则,决定是否对犯罪嫌疑人进行追诉和量刑。如果决定追诉,将会依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定罪量刑。
因此,无论是在国内还是国外,贩毒都是严重的犯罪行为,都会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建议遵守法律法规,远离毒品犯罪。如果有任何法律问题或疑虑,可以直接向我咨询,我作为一名专业律师,将竭诚为您提供法律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