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况需要签家暴协议-张翠云律师|法行宝
2025-07-19 婚姻家庭

在涉及家庭暴力的情况下,可能会需要签订或出具所谓的“家暴协议”,但更准确的表述应该是“家庭暴力告诫书”。这是一份由公安机关出具的,对家庭暴力加害人进行劝诫和批评教育的行政干预措施。以下是对这一概念的详细解释,以及何时可能需要出具这样的告诫书:

一、家庭暴力告诫书的定义

家庭暴力告诫书是指公安机关对依法不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家庭暴力加害人,以书面形式作出的劝诫和批评教育的行政干预措施。它旨在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保护家庭成员的合法权益,并促进家庭和谐与社会稳定。

二、何时需要出具家庭暴力告诫书

根据相关规定,在以下情况下,公安机关可能会出具家庭暴力告诫书:

  1. 家庭暴力情节特别轻微,依法不予行政处罚的:当家庭暴力行为虽然发生,但情节并不严重,不足以构成行政处罚时,公安机关可以通过出具告诫书来对加害人进行劝诫和教育。

  2. 主动消除和减轻违法后果,并取得受害人谅解,依法不予行政处罚的:如果加害人在事后主动采取措施消除或减轻暴力行为带来的后果,并获得了受害人的谅解,公安机关也可以考虑出具告诫书而非直接进行行政处罚。

  3. 情节较轻,经公安机关调解处理,当事人达成协议,依法不予行政处罚的:在公安机关的调解下,如果当事人双方能够达成协议,并且暴力行为情节较轻,那么公安机关可以出具告诫书作为对加害人的行政干预措施。

  4. 其他不宜直接作出行政处罚的家庭暴力行为:对于某些特殊情况下的家庭暴力行为,如果直接进行行政处罚可能不是最合适的处理方式,公安机关也可以选择出具告诫书来进行干预。

三、家庭暴力告诫书的出具流程

  1. 接警与处置:公安机关接到家庭暴力报警后,应立即出警并制止正在发生的暴力行为。同时,进行勘查、固定相关证据,并依法将加害人传唤至公安机关继续调查。

  2. 证据收集与审查:办案民警应及时收集能够证明加害人对受害人实施了家庭暴力行为的相关证据。在事实调查清楚、证据收集充分的情况下,经受理案件公安派出所负责人审批后制作《家庭暴力告诫书》。

  3. 告诫书送达:《家庭暴力告诫书》一式三份,一份交加害人,一份交受害人,一份附卷。公安机关在实施告诫过程中可邀请乡镇妇联组织、村(居)委会参加。加害人拒绝签收时,公安机关可以采取多种方式确保告诫书的送达。

  4. 后续查访与监督:作出告诫书后的一段时间内(如一个月内),家暴当事人所在地社区民警应对家暴加害人和受害人进行查访,监督加害人不再实施家庭暴力。

四、家庭暴力告诫书的法律效力

虽然家庭暴力告诫书本身不是一种法律处罚措施,但它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和社会约束力。它可以作为人民法院审理涉及家庭暴力案件时认定家庭暴力事实的依据之一。同时,如果加害人在被告知后仍然实施家庭暴力行为,那么这份告诫书也可以作为加重处罚的酌定情节。

综上所述,“家暴协议”这一表述并不准确,更常见的做法是公安机关出具家庭暴力告诫书来对加害人进行劝诫和教育。这一措施旨在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行为的发生,保护受害人的合法权益,并促进家庭和社会的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