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罪名背诵口诀-陈承律师|法行宝
2025-03-14 刑事辩护

“抢伤拘奸、猥拐虐婚、行医组劫持、放爆投以危、两破药毒食”是刑法罪名背诵的常用口诀。以下是对该口诀的详细解析:

一. 抢伤拘奸

  1. 抢:指的是抢劫致人重伤、死亡。这是抢劫罪的结果加重情形。
  2. 伤:指的是故意伤害致人死亡。这是故意伤害罪的结果加重情形。
  3. 拘:指的是非法拘禁致人重伤、死亡。这是非法拘禁罪的结果加重情形。
  4. 奸:指的是强奸造成被害人重伤、死亡。这是强奸罪的结果加重情形。

二. 猥拐虐婚

  1. 猥:指的是猥亵儿童致人伤害。这是猥亵儿童罪的结果加重情形。
  2. 拐:指的是拐卖妇女、儿童致人重伤、死亡等严重后果。这是拐卖妇女、儿童罪的结果加重情形。
  3. 虐:指的是虐待致人重伤、死亡。这是虐待罪的结果加重情形。
  4. 婚:指的是暴力干涉婚姻自由致人死亡。这是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的结果加重情形。

三. 行医组劫持

  1. 行医:指的是非法行医致人重伤、死亡。这是非法行医罪的结果加重情形。
  2. 组:指的是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造成被害人重伤、死亡。这是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的结果加重情形。
  3. 劫持:指的是劫持航空器致人重伤、死亡。这是劫持航空器罪的结果加重情形。

四. 放爆投以危

这一部分实际上包含了四个罪名,即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以及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这四个罪名在造成被害人重伤、死亡时,均构成结果加重犯。

五. 两破药毒食

  1. 两破:指的是破坏交通工具和破坏交通设施造成严重后果。这是破坏交通工具罪和破坏交通设施罪的结果加重情形。
  2. 药:指的是生产、销售、提供假药致人身体健康严重损害或者致人死亡。这是生产、销售、提供假药罪的结果加重情形。
  3. 食:指的是生产、销售有害食品,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损害或者致人死亡。这是生产、销售有害食品罪的结果加重情形。

这个口诀涵盖了刑法中常见的16个结果加重犯,对于记忆和理解这些罪名及其结果加重情形非常有帮助。我建议你在记忆时,结合每个罪名的具体构成要件和法定刑,以便更全面地掌握这些知识点。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