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权有几个权利-傅梅虹律师|法行宝
2025-03-14 知识产权

著作权包括两大类权利:人身权和财产权,共计十七项具体权利。

一. 人身权(精神权利)

  1. 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例如,作者有权决定自己的小说何时出版。
  2. 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例如,画家在画作上签名以表明身份。
  3. 修改权:即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例如,作家有权修改自己已发表的文章。
  4. 保护作品完整权:即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例如,禁止他人对作品进行恶意篡改或歪曲。

二. 财产权(经济权利)

  1. 复制权:以印刷、复印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例如,出版社印刷书籍。
  2. 发行权:以出售或者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例如,书店销售书籍。
  3. 出租权:有偿许可他人临时使用视听作品等的权利。例如,电影租赁公司出租电影光盘。
  4. 展览权:公开陈列美术等作品的权利。例如,画廊展览画作。
  5. 表演权:公开表演作品以及用各种手段公开播送作品的表演的权利。例如,剧院演出戏剧。
  6. 放映权:通过放映机等技术设备公开再现美术等作品的权利。例如,电影院放映电影。
  7. 广播权: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公开传播或者转播作品等的权利。例如,电台播放音乐。
  8. 信息网络传播权: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使公众可以在其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的权利。例如,网络平台提供在线观看电影的服务。
  9. 摄制权:以摄制视听等方法将作品固定在载体上的权利。例如,电影制片公司拍摄电影。
  10. 改编权:改变作品,创作出具有独创性的新作品的权利。例如,将小说改编为剧本。
    1. 翻译权:将作品从一种语言文字转换成另一种语言文字的权利。例如,将英文小说翻译成中文。
    2. 汇编权:将作品或者作品的片段通过选择或者编排,汇集成新作品的权利。例如,将多篇散文汇编成散文集。
    3. 应当由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这是一项兜底条款,涵盖了未明确列举但应由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

这些权利均受到《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的保护,任何侵犯这些权利的行为都可能构成著作权侵权。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