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审案件驳回,意味着二审法院对上诉人的上诉请求不予支持,维持了原一审的判决或裁定。具体来说:
驳回上诉的含义:
- 驳回上诉是二审法院对于诉讼当事人的上诉请求,认为缺乏法律依据或无正当理由,而予以反驳退回的诉讼行为。
- 驳回上诉分为实质驳回与形式驳回两种。实质驳回是指二审法院认为原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处理适当,应当裁定驳回,维持原判。形式驳回是指二审法院认为上诉人的上诉违背了法律规定的程序而予以驳回。
驳回上诉后的法律效果:
- 驳回上诉的裁定为终审裁定,立即发生法律效力,上诉人不得再上诉,必须遵照执行。
申请再审的可能性:
- 如果当事人对二审驳回上诉的裁定不服,认为有错误,可以依法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重新审理的请求,即申请再审。
- 申请再审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如再审申请人必须是原案件的当事人,再审申请必须在法定的申请再审期限内提出,且需要符合《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再审标准,如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适用法律错误,或者违反法定程序等情形。
综上所述,二审案件驳回是二审法院对上诉请求不予支持的法律行为,具有终局性。如果当事人对驳回上诉的裁定不服,可以考虑通过申请再审等法律途径寻求救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