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转让股权实为诈骗的刑事判决案例-孙树律师|法行宝
2025-07-18 刑事辩护

利用转让股权实为诈骗的刑事判决,会依据诈骗公私财物的数额及情节严重程度进行量刑。以下是一个具体的案例分析:

一. 案例概述

假设某案例中,被告人张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自己持有某公司股权的事实,与受害人李某签订股权转让协议,骗取李某大额股权转让款后逃匿。经法院审理查明,张某的行为构成诈骗罪。

二. 详细分析

  1. 犯罪主体:

    • 张某作为个人,达到了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符合诈骗罪的犯罪主体要求。
  2. 主观故意:

    • 张某明知自己并不持有某公司股权,却故意虚构该事实,意图通过欺诈手段获取李某的财物,具有明确的非法占有目的和欺诈故意。
  3. 客观行为:

    • 张某编造了虚假的股权情况,与李某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并骗取了李某的股权转让款。
    • 张某在取得款项后逃匿,未履行股权转让合同的任何义务。
  4. 因果关系:

    • 李某是基于对张某虚构事实的信任,才决定购买股权并支付款项,进而遭受了财产损失。
    • 李某的财产损失与张某的诈骗行为之间存在直接的因果关系。
  5. 法律后果: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3修正)》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将受到相应的刑事处罚。
    • 法院根据张某的诈骗数额、情节严重程度等因素,依法对其作出了刑事判决。

三. 判决结果

  • 假设张某的诈骗数额被认定为“数额巨大”,且没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法院可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3修正)》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判处张某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四. 总结与建议

此案例表明,利用转让股权进行诈骗的行为将受到法律的严惩。对于受让方而言,在进行股权转让交易前应充分了解目标公司的真实状况,谨慎审查相关文件和信息;对于转让方而言,则应遵守诚信原则,如实披露股权的真实情况,避免触犯法律红线。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