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了合同但本人手里的那一份甲方没签字及没有公司名称,通常情况下该合同不具备法律效力。具体分析如下:
在订立合同时,若只有一方签字而另一方尚未签署,包括没有签字或没有加盖公司名称的印章,该合约通常并不具备法律效应。合同的成立需要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一致,并通过签字或盖章的方式予以确认。如果甲方未在合同上签字或未加盖公司名称,则意味着甲方的意思表示尚未完成,合同因此未能成立,也就不具备法律效力。
然而,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况。例如,如果双方已经以实际行动履行了合同中的主要义务,并且对方也已经接受,那么即使合同书面上没有双方的完整签字或盖章,也可以视为合同已经成立并具有法律效力。这种情况被称为“事实合同”或“默示合同”。
另外,如果合同中有明确约定,比如约定了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但同时又约定了其他生效条件(如办理相关审批手续等),则在这些条件满足之前,即使合同上有双方的签字或盖章,合同也可能尚未生效。
综上所述,你手里的合同如果甲方没有签字且没有公司名称,通常情况下是不具备法律效力的。但如果你已经履行了合同中的主要义务且对方已经接受,或者合同中有其他特殊约定,则可能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合同的效力。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