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儿有义务养老人吗-郝恺宁律师|法行宝
2025-07-18 婚姻家庭

女儿有义务养老人。这是我国法律明确规定的法定义务。

在我国,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的明确规定,无论儿子还是女儿,作为成年子女,都应当履行对父母的赡养义务。若子女不履行此义务,而父母又缺乏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他们有权要求子女给付赡养费。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四条也强调,赡养人(包括子女的儿女,即无论儿子的女儿还是女儿的女儿)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并需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进一步来说,女儿不得以出嫁、未继承家庭财产或其他理由来免除其赡养义务。赡养义务是全面的,包括经济上的供养、生活上的照料以及精神上的慰藉。如果女儿不履行赡养义务,父母有权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如要求女儿支付赡养费。

综上所述,女儿在法律上确实负有赡养老人的义务,这一规定体现了法律对老年人权益的尊重和保护,也是家庭伦理道德和社会公序良俗的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