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了遗嘱见证人确实可能会存在一定的风险,这些风险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见证资格风险:
- 根据法律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继承人、受遗赠人,以及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 如果不符合资格却作为见证人,遗嘱可能被认定无效,见证人的见证行为也不被法律认可。
见证程序风险:
- 见证过程需严格遵循法定程序,如确保立遗嘱人意识清醒、遗嘱内容是其真实意思表示等。
- 如果见证程序存在瑕疵,如未全程在场见证或未对遗嘱的订立过程进行完整见证,可能会影响遗嘱的效力。
真实性争议风险:
- 日后若继承人对遗嘱的真实性产生争议,见证人可能需要出庭作证。
- 如果见证人不能准确、清晰地陈述见证时的具体情况,可能会面临法律责任,且自身信誉也会受损。
虚假见证风险:
- 如果见证人明知遗嘱内容不真实却予以见证,或者在见证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等不当行为,一旦被发现和证实,可能会面临法律责任。
为了避免这些风险,在决定担任遗嘱见证人时,应该充分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并谨慎履行见证职责。如果对于遗嘱见证有任何疑问或不确定的地方,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更详细的法律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