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霸凌行为的界定主体是学校成立的学生欺凌治理组织。具体分析如下:
一. 学生霸凌行为的界定
- 根据教育部颁布的《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学生欺凌是指发生在学生之间,一方蓄意或者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负、侮辱,造成另一方身体伤害、财产损失或者精神损害等的行为。
- 该规定明确了学生欺凌的界定,并强调了主体上的特定性、主观上的故意性、后果上的伤害性,以将学生欺凌和校园暴力、学生间正常的嬉闹等区别开来。
二. 界定主体
- 《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要求学校成立学生欺凌治理组织,该组织负责学生欺凌的调查和认定工作。
- 学生欺凌治理组织在接到相关报告或发现学生欺凌线索后,会进行调查,并根据调查结果进行认定,判断是否存在学生欺凌行为。
三. 界定流程
- 学校应当建立学生欺凌关注、干预和制止机制,教职工应当关注可能处于弱势或者特殊地位的学生,发现学生存在被孤立、排挤等情形的应当及时干预,发现学生实施对他人的欺凌行为的应当及时制止。
- 一旦发现学生欺凌行为,学校应当及时启动调查程序,由学生欺凌治理组织进行调查和认定。
- 认定结果出来后,学校会根据欺凌行为的性质和情节,对实施欺凌的学生进行相应的教育惩戒。
综上所述,学生霸凌行为的界定主体是学校成立的学生欺凌治理组织,他们负责调查、认定和处理学生欺凌行为。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