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263条是什么罪-郝恺宁律师|法行宝
2025-07-18 刑事辩护

刑法263条规定的是抢劫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明确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1. 入户抢劫的;
  2. 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3. 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4. 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5. 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6. 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7. 持枪抢劫的;
  8. 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抢劫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财物的所有人、保管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行将公私财物抢走,从而构成的犯罪。其构成要件包括:

  • 客体要件:抢劫罪所侵害的是公私财产的所有权与公民的人身安全。
  • 客观要素:表现为行为人对公私财物的所有者、保管者或者守护者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对人身实施强制的方法,强行劫取公私财物的行为。
  • 主体条件:抢劫罪的执行者可以是普通公民,只要达到法定年龄(14岁)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都可依法成为抢劫罪的行为主体。
  • 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具有将公私财物非法占有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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