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缓限制减刑的规定自2011年5月1日起开始实施。
这一规定来源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死刑缓期执行限制减刑案件审理程序若干问题的规定》,该规定于2011年4月20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19次会议通过,并自2011年5月1日起施行。这一规定的出台,为死刑缓期执行限制减刑案件的审理程序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确保了法律的公正性和严肃性。